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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泰州市恒祥船舶舾装件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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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绞车的在使用时的规格和应用要求 | 发布者:2017-06-01 10:04:33阅读:0次 | 1、 绞车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设置。其规格净高不低于2.0米净宽为2.4米,净深为2.0米。沿空送巷巷道根据巷道的实际情况而定,以不影响安全操作为原则。 2、 绞车施工尽可能采用风镐掘进,根据巷道的不同支护型式可采用木棚或工字钢棚支护。顶板完好时采用锚网支护,顶板破碎时采用架棚支护 3、 11.4KW小绞车基础均要采用砼浇注,其基础规格为1.0×1.0×1.0米。砼中水泥、黄沙、石子(瓜子片)的配合比为1:2:2;水灰 比为0.4。 4、 绞车采用架棚支护时,要由外向里逐架进行,棚与棚之间要用撑木或拉杆连成一个整体,腰、帮要接严背实。棚距不超过0.7米。采用锚网支护时,锚杆的排间距为800×800mm。 5、 绞车电机应安装在小绞车窝的里侧,操作空间距不得少于0.8米;操作按纽上架,开关摆放整齐且不得妨碍人员操作。 6、 其它按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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